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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电器上市疑云:数年不断更换辅导保荐机构,毛利率远低同行

2023/3/1 23:05:27

《港湾商业观察》 施子夫


2月3日,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电器)更新了招股书,拟深市主板上市,保荐机构国金证券。


据悉,香江电器曾于2017年就开始上市辅导,直至2022年7月IPO获深交所受理。此次IPO,香江电器计划拟募资5.89亿元,主要用于家居用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01


2021年净利润下滑,毛利率不及同行


香江电器成立于2012年,公司专注于生活家居用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营产品涵盖电器类家居用品和非电器类家居用品两大类。


从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香江电器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69亿元、14.78亿元、14.89亿元和5.8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016.10万元、8867.72万元、7189.21万元和4203.1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88.45万元、7920.57万元、6448.31万元和3735.63万元。


不难看出,在2021年度,香江电器出现了明显的增收不增利的情况。在营收同比增长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了18.93%,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18.59%。


对此,香江电器表示,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


除此之外,报告期各期,香江电器93%以上的收入都主要来源于ODM/OEM模式。在此情况下,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低,企业的毛利率表现也明显弱于同一时期可比公司的毛利率表现。


报告期内,香江电器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9.99%、21.70%、18.94%和20.39%,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24%、21.69%、18.95%和20.47%。同一时间,同行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均值分别为30.19%、29.27%、25.87%和26.52%,公司毛利率远低于同行可比公司。



02


遭监管35问,代收代付数百万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月5日,证监会官网披露的关于《湖北香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对于香江电器在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以及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共列出35项,要求香江电器逐项落实并提供回复。


其中,监管重点关注的是,香江电器历史沿革、实控人资金拆借、代收付公司款项、关联交易、行政处罚、未决诉讼等多方面的问题。


详细来看,实际控制人潘允曾代收代付公司款项。


从2019年至2021年度,潘允代收款项包括代收废品收入款项、熔喷布收入款项等,合计金额分别为16.29万元、125.31万元、11.30万元。对此,公司方面表示系该部分收入交易对手为个体户或个人,出于交易的便利性,故以个人账户收款。


同一时期,潘允代付公司款项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款、员工年终奖、赔偿款、招待费以及各类零星费用等,合计金额分别为232.90万元、210.42万元、72.30万元。


对此,公司方面解释称代付原材料采购款主要由于2019年原材料TF内存卡市场供应紧张;代付员工年终奖主要系部分管理人员薪酬奖金较高,出于减轻员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目的;代付赔偿款系由于与客户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代付招待费及各类零星费用,主要基于支付便利性,个人进行先行支付,但后续由于未及时取得发票,故未予报销。


同时,香江电器在招股书中强调,公司已对报告期内发生的代收代付事项进行了积极整改,上述关联方个人代收代付款项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纳入财务核算。


在《反馈意见》中,监管要求香江电器说明代收代付业务的合理性、是否存在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相关款项代收代付后是否及时结算;收代付事项是否已经整改完毕,公司财务是否独立、实控人是否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或利益输送情形等。



03


6年不断更换辅导保荐机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金额巨大


在香江电器的招股书中,公司方面还披露,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香江电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分别为1350.2万元、701.21万元、231.59万元、10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3.59%、6.28%、2.79%、2.12%。


公司在招股书中称,若公司需补缴上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5月,香江电器曾与东莞证券签署上市辅导协议,后上报辅导备案材料并获得受理。2017年5月至2020年10月的三年间,东莞证券先后发布了十多期辅导工作报告,但一直未披露招股材料。


2021年1月,香江电器上市的辅导机构变更为兴业证券;2022年6月,香江电器同国金证券签署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国金证券担任公司IPO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频繁更换保荐机构难免影响上市工作的连续性,如果一家拟上市企业频繁更换保荐机构,有可能存在辅导过程中不积极配合等情况。”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港湾商业观察》表示。(港湾财经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