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分红与大幅下调募资金额,小方制药注册生效半年后仍无进展
《港湾商业观察》施子夫
2022年7月1日,上海小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方制药)递表上交所主板,2023年9月1日公司提交了注册申请,并于同年12月19日获得生效。
离挂牌上市仅有一步之遥的小方制药注册生效半年后何以未有动作,在当前IPO严格监管的环境下,这不禁更令外界担忧。
在上市道路上已经行走了近两年,小方制药前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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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年巨额分红引关注
小方制药主营业务为外用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于2002年创设并持续使用的“信龙”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品牌旗下的多种外用药产品——开塞露、甘油灌肠剂、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水杨酸软膏、碘甘油、呋麻滴鼻液等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目前招股书仍停留在去年9月初,财务截止时间为2022年末。
招股书显示,2020年-2022年(报告期内),小方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61亿元、4.02亿元和4.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60亿元、1.26亿元和1.7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开塞露、甘油灌肠剂、炉甘石洗剂、氧化锌软膏等外用药品,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82%、99.88%和99.91%,主营业务收入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为销售甘油桶等废品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
此外,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3.30%、63.35%和59.04%。2022年度,因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21年度下降4.31%。未来若因原材料、人工成本大幅上升或固定资产投入增加等因素,公司生产成本出现较大的增长,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竞争力出现下降,导致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则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2023年和今年一季度,小方制药的财务状况无疑更加令外界所期待,尤其是毛利率是否有所好转,或继续回落,也是重要指标。
此外,小方制药的大额分红也尤其值得注意。报告期内,小方制药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38亿元、8456万元和1.11亿元。2019年,小方制药现金分红金额为2.26亿元,当年营收为3.40亿元,归母净利润则为1.42亿元。
换言之,四年时间,小方制药的现金分红金额达到了5.6亿元,归母净利润总计为6.03亿元,分红比例高达92.87%。
今年4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表示,正在按照有关意见精神,进一步研究加强对拟上市企业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行为的监管,引导拟上市企业承诺申报后的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鼓励企业更多将累积利润留存用于企业发展或上市后与新股东共享。在指标方面的初步考虑是,对于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的;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分红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的,将不允许其发行上市。下一步,将修改有关规则,并抓好实施。
据了解,小方制药实际控制人为方之光和鲁爱萍夫妇,方家辰为方氏夫妇之子,罗晓旭为方家辰的配偶,方家辰和罗晓旭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方之光通过香港运佳、盈龙创富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8870.4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73.92%,鲁爱萍通过香港运佳间接持有发行人940.8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7.84%。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9811.2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81.76%。
换言之,在5.6亿元的现金分红方面,小方制药超过八成被方氏家族分走。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像小方制药这样的连续几年高比例分红,再递表谋求上市,的确值得投资者密切关注。“如果IPO企业,在上市前大比例分红,很难让投资者信服,这多少代表着公司更愿意在上市前先把利润拿走,再去向公众募资,其实质是不愿意把此前经营好处拿来与公众分享。那么,这种企业的上市目的就难免值得怀疑,是否仅仅是为了圈钱?监管层在当前严查清仓式分红,这种情况下,小方制药能否上市似乎充满了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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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金额大幅减少5.11亿
在招股书中,小方制药表示,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总体而言,倘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总额之比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4)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同时,小方制药的募集资金调整也耐人寻味。
在最初的招股书中,小方制药计划募集资金13.43亿元,其后则下调到8.32亿元,募集资金总额下降了38.04%,募资额整整少了5.11亿元。
宋清辉认为,募资额大幅变动显然较为敏感,这意味着公司一开始对于上市到底需要募集资金缺乏清晰明确判断,也不排除在上市过程中被外界质疑其高比例分红后无奈下调,总之,这样的大幅下调很大程度上缺乏合理性。(港湾财经出品)